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参照《2019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附件3),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和评选。
2.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确定本学院拟获奖学生名单。其中,国家奖学金需对参评学生实行差额评选,通过班级评议、学业宣讲、学院评审的方式差额选出。
3.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对在评选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及截留、挪用、挤占奖学金等现象的学院及个人,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如实申请,骗取奖金的学生,取消其资格,收回奖学金。
4.请各学院对学生申报的材料严格审核,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申请审批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获奖情况无需重复体现,字数控制在180~220字之间。
二、工作安排:
1.各学院于通知下发之日起,组织相关学生填写表格进行申报,并开展相关评审,9月25日前确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2.10月8日,校学工处汇总各学院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可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进行录入上报,录入截止日期10月9日(9月23日~10月7日系统关闭)。国家奖学金录入的要求请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录入请完善表格所有信息,学习成绩请按照专业课、公共课依次填写。
三、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报送:
(1)《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班长、辅导员、分管院领导对获奖学生进行名单确认、签字,于10月8日前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可以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按照班级、专业或者年级汇总。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见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仅提供审批表中填写奖项),表格从省系统导出打印之后签字,具体打印时间将根据省教育厅审核通过情况另行通知。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见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表格从省系统导出打印之后签字,具体打印时间将根据省教育厅审核通过情况另行通知。
2.报送联系人:孙梦瑶
联系电话:5228
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326室
电子邮箱:smy@xzit.edu.cn
附件5: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学工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