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苏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浏览次数:9908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1〕5号)文件精神,我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分配名额为29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分配名额为10名,省级“先进班集体”分配名额为8个。现就我校2021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全校在籍学生(大一除外)。

二、评选表彰名额分配

(一)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1.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候选人共3名;

2.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各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候选人2名;

3.其他学院各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候选人1名;

4.学工处、团委各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3名;

5.每学院各推荐1名毕业生和1个班级参加省“优秀毕业生”和省“先进班集体”评选。

(二)已获得过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和已获得过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原则上不再作为本次候选人(集体)推荐。

三、评选标准

(一)省“三好学生”主要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二)省“优秀学生干部”主要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省“优秀毕业生”主要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学校规定。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四)省“先进班集体”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两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经过学生自荐、班级提名、学院选拔、学工处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评选推荐要求

(一)各学院、相关部门慎重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候选人(集体)。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充分发挥团支部和班委会的作用,积极主动的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需经其所在班级酝酿提名,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各学院考察审核,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后报学工处。

(二)申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申报部门和学院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批评或做出相应处分。

(三)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四)学工处、团委推荐候选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学生所在部门统一审核上报。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先进个人需填写《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和《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个人综合测评详情统计表》(附件3),附件1中主要事迹一栏要求150字左右,内容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二)申报先进班集体需填写《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2)和《江苏省先进班集体综合情况统计表》(附件4),附件2中主要事迹一栏要求150字左右,内容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集体所获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三)申报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均要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12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介(班级概况)、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部分(格式见附件5),所述各类奖项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

(四)申报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均需提供一张能够反映本人(本集体)先进事迹和个人(集体)精神风貌的照片(JPG格式,像素不小于1024*768)。

(五)报送时间和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除附件3、4只需提供电子文本外,其他均需提供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并加盖部门或学院公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统一于3月30日上午10点前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20办公室,电子文本和照片请于上述时间截点前发送至邮箱:xsk@xzit.edu.cn;“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于5月7日上午10点前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20办公室,电子文本和照片请于上述时间截点前发送至邮箱:xsk@xzit.edu.cn。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2.所有电子材料请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打包发送(以“XX学院/部门2021年江苏省先进个人/集体申报材料”命名),文件夹内部请以“XX学院 省三好学生(或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毕业生/省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张三(或**班)”为标题。

附件1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附件2 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3 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个人综合测评详情统计表.xls

附件4 江苏省先进班集体综合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5: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格式要求.docx

学工处  团委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