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级优秀新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3浏览次数:1595

各学院:

为奖励考入我校的优秀新生,鼓励更多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我校,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学校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评选2020级优秀新生奖学金,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每人不超过1万元。

三、评选条件

报考我校被录取且已报到注册的新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与评选: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江苏省考生,当年高考投档成绩(不含体育特长类加分)达本一省控线且在同专业新生中排名第一。若专业相同且高考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高考录取规则进行遴选。

5.非江苏省考生,当年高考投档成绩(不含体育特长类加分)根据所在省(市)高考总分折算百分制后,总分超75分(含75分)且在所在省(市)文科或理科排名第一。若在所在省(市)相同、学科相同且高考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高考录取规则进行遴选。

四、评选程序

1.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新生如实填写《徐州工程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校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批。

2.校基金管理会、学工处、招就处、教务处相关人员组成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录取新生投档成绩确定新生奖学金名单。

3.评审后,学工处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参评新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学工处提出书面申诉。学工处在收到书面申诉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发放方式

1.优秀新生奖学金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优秀新生奖学金中2000元通过购书卡的方式发放,其余费用在使用范围内通过实报实销的方式发放。

2.优秀新生奖学金使用范围包括购买经典书籍,进行学术研究,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参加国内外游学和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实践创新活动等。

3.以上活动所产生的购书费、发表费、出版费、交通费、住宿费、调研费、乐器采购费、体育器材采购费、活动资料费等费用均可从新生奖学金中支出。

4.所有费用支出需符合学校的财务报销规定,原则上大学四年期间所有费用报销完毕。

六、时间要求:

请二级学院于9月24日16:30前将初评结果送交大学生活动中心312办公室。

联系人:丁元虎;联系电话:5228。

徐州工程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学工处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