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5浏览次数:12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资源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徐工院学发〔2024〕1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本次动态调整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2024年秋季已认定但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并调整困难等级的学生;

3.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但在2024年秋季学期未认定的学生;

4.2024年秋季学期已认定,因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好转或加剧)的学生。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准确。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失误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系统比对,确保精准资助。各学院要认真核对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认定的特别困难学生名单,对未受资助的学生需在系统内详细填写未资助原因。

3.落实走访制度,严格认定程序。各学院要结合动态调整工作,认真做好线上家访工作,严格执行先家访后认定的工作要求,确保认定结果真实可靠。

4.注重人文关怀,保护学生隐私。各学院在开展认定工作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学生隐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体现人文关怀。

5.加强诚信教育,严查违规行为。各学院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对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学院于2025年4月14日前将动“2025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奖助贷勤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25年2月25日

2025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