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勤工助学岗(助学金)实施办法》(详见2019版学生手册),本着“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现将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经我校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勤工助学岗。
1.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成绩优良;
2.上一学年内未受到处分;
3.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有集体荣誉感;
4.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等现象;
5.热爱劳动,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1.学工处公布《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2.各学院向本学院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布招聘岗位及用工要求;
3.学生申请:有意向的学生填写《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现已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也需重新申请);
4.各学院结合用工单位及学生本人意愿,对申请表进行初审,于11月12日之前将申请表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室;
5.学工处将审核后的《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送至各用工单位;
6.各用工单位于11月15日—11月18日对应聘学生进行面试。
7.用工单位录用:面试结束后,由用工单位自行决定录取学生并将确定录用的学生信息汇至《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学生录用汇总表》(附件3),纸质档加盖公章于11月20日前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室,电子档发送:mxf@xzit.edu.cn;
8.学工处将对各用工单位录用的学生名单进行公布;
9.用工单位通知被录用的学生于11月26日到本单位报到,并与上岗学生签订《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用工协议书》(附件4)(一式三份),各用工单位于11月29日之前将用工协议书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室。
三、工作要求
1.勤工助学岗位每学年招聘一次,每学期微调一次,每学年用工单位按20%的名额用于招聘新生上岗;
2.勤工助学坚持一人一岗制度,不允许学生重复申请岗位,重复申请岗位者,只发一个岗位的工资;
3.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有关资助学校将优先考虑;
4.学生如果中途停止勤工助学活动,需提前一周告知所在用人单位,以便工作交接。学生无故停止勤工助学活动,经查属实,予以淘汰,扣发当月酬金,且此后半年内,学工处不再受理其勤工助学申请;
5.用工单位要坚持用工育人的原则,对勤工助学岗学生制订明确的帮扶措施并告知学生,加强对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指导、教育,对他们在上岗期间负有管理责任。用工单位有权辞退工作不负责任的学生,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到所在学院和校学工处;
6.用工单位每月要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任务、劳动时间核定和劳动表现等情况。当月25日之前报送《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岗考勤表》。
7.勤工助学岗学生如有变动,用工单位应提前告知学工处,并填写《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岗位变动汇总表》(附件6)。新上岗的学生需填写《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马雪峰
邮箱:mxf@xzit.edu.cn
联系电话:83107137(7137)
附件1: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3: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岗位录用汇总表.xls
附件4: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用工协议书.doc
附件5:2019—2020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考勤表.xls
附件6:2019—2020学年 勤工助学岗变动汇总表.xls
学工处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