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要求及管理办法,我校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根据《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分配表》(附件1),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和评选。
2.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2300元、3300元、4300元三个等级(按春秋两季发放),请各学院根据总金额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合理分配。
3.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对在评选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及截留、挪用、挤占助学金等现象的学院及个人,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如实申请,骗取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取消其资格,收回助学金。
二、工作安排
1.各学院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本学院每位经我校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班级评议、学院评审,班长、辅导员、分管领导须对受资助学生信息进行确认、签字,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2.校学工处汇总审核各学院报送的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我校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名单。
3.系统录入:各学院组织受资助学生在江苏省学生资助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系统录入上报并于11月11日17:00前完成审核,录入时请完善所有个人信息,申请理由和院系意见的填写不可为空,具体填写要求请参考国家奖学金系统录入要求。
三、纸质材料报送
1.《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2)请于11月11日前报送至学工处。
2.《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由江苏省资助中心系统审核通过后,导出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人:孙梦瑶
联系电话:5228
办公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326室
电子邮箱:smy@xzit.edu.cn
学工处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1: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