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浏览次数:2393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22—2023学年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徐工院学发〔2021〕45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开展测评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依据《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对办法内容予以补充。参评的证明材料日期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

三、请各学院于10月8日前将(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签字盖章后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20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xsk@xzit.edu.cn。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pdf

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xls

学工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