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1浏览次数:2865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23—2024学年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徐工院学发〔2021〕45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开展测评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依据《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对办法内容予以补充。参评的证明材料日期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

三、请各学院于10月9日前将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签字盖章后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20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xsk@xzit.edu.cn。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pdf

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xls

学工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