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发挥专业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实施办法(试行)》(徐工院学发〔2019〕18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对照学业导师任职资格及选聘要求,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大学生学业导师选聘工作。请将学院导师选聘结果填写在附件中,9月27日之前报送学工处。
附件:2019—2020学年学业导师选聘情况统计表.xlsx
学工处 教务处
2019年9月12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发挥专业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实施办法(试行)》(徐工院学发〔2019〕18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对照学业导师任职资格及选聘要求,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大学生学业导师选聘工作。请将学院导师选聘结果填写在附件中,9月27日之前报送学工处。
附件:2019—2020学年学业导师选聘情况统计表.xlsx
学工处 教务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