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确保毕业生离校期间校园的稳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引导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学校就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值班工作作了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工作人员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走访学生宿舍、安全巡查等工作,认真填写《学生工作人员值班记录薄》,及时处理值班期间学生的突发事件,遵守公寓区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毕业季夜间校园良好秩序。
2.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在毕业生离校前要密切关注毕业生动态,及时掌握毕业生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困难,疏导毕业生的离别情绪;非毕业班辅导员要做好期末考试期间的学生思想工作,缓解学生的紧张情绪,并配合做好巡查工作。
3.即日起至毕业生离校前这段时间,要求各学院每天安排一名毕业班辅导员老师加强夜间值班工作,在校值班至夜晚10:30方可离开学校。值班地点为毕业生辅导员所在办公室。值班辅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在校园内的巡查,深入了解学生动态,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如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值班校领导汇报。
4.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渠道的通畅。
5.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岗或迟到早退;当值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必须事先征得值班领导的同意。
6.学生处针对毕业班辅导员值班工作和学生工作人员夜间值班情况开展巡视检查工作,确保期末值班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学院将从即日起到毕业生离校前毕业班值班辅导员人员名单安排表(附件),于6月11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54309815@qq.com,联系电话内线:6572。
学工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