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期末考试临近,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增强学生诚信意识,端正学习态度,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学风,共创良好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考风考纪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工作做细、做实、做透。
2.考试期间,教务处、学工处以及各学院主要领导要深入学生学习、生活一线,加强指导与服务,引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要深入考场一线,及时掌握考场动态,做好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辅导员要切实加强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指导、督促学生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4.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模范遵守考场纪律,作诚实守信的表率。
5. 将考风考纪教育同毕业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学院要密切关注毕业生思想、行为动态,重点关注结业同学和视同毕业的同学,督促参加重修的同学(特别是毕业班的同学)正常上课,不要缺席最后的期末考试。
二、加强考前宣传教育
1.各班级要召开一次考风考纪教育主题班会,结合以往考试违纪、作弊案例,由辅导员组织全体学生学习《学生手册》和法律法规中学生违纪处理的相关规定,提醒同学“作弊一次,后悔一生”,防微杜渐。教育学生树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思想观念,消除侥幸心理,做到诚信考试、拒绝作弊。将考试违纪处理政策及对个人的影响传达到每一位学生。
2.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宣传渠道,加强对考风考纪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诚信考试氛围。通过开展诚信考试个人签名、“诚信考试班级”创建等活动,引导学生通过自身承诺强化个人遵章守纪意识,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品德。加强班级、宿舍的考风考纪宣传工作,使考风考纪教育进教室、进宿舍、进头脑,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考试作弊可耻”的良好氛围。
3.辅导员要做好考试前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加强对“三困”学生群体的关心帮助和教育指导。及时了解个别特殊学生的基本状况,掌握学生动态,提供帮助和引导。
4.通过开展“学生党员、干部挂牌考试”等活动,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示范带头作用。要做好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动员、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同学共同遵守考场秩序,为树立良好考风做出应有的贡献。
5.加强警示教育。要通过以往因考试违纪等原因受到纪律处分的案例,教育学生认识到违反考试纪律应承担的责任和严重后果,并引以为戒,切实提高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
三、强化考中监督管理
1.考试期间,各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及落实考试过程中各环节的责任,处理考试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学院的考风考纪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对考试和监考的组织负有监管责任,对监考教师负有培训、教育和管理责任;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对学生的考风考纪负有教育和管理责任。
2.各学院要认真执行有关考试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管理和考场巡视。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及时消除各种不良倾向和作弊苗头,对出现的作弊行为要敢抓敢管并及时上报。
四、规范考后违规通报
1.考试期间如发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监考老师要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做到及时认定,及时上报。学校接到材料后,要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徐工院学发〔2017〕13号),根据其作弊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以达到教育本人和警示他人的效果。
2.二级学院原则上当天务必把考试作弊的相关证据(要求作弊学生、监考老师等当事人签字确认)、学生的书面检查等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做好材料的调查审核工作,学院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3.对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坚持违纪必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维护校纪校规的严肃性。对违纪学生按照学校规定除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还应取消违纪学生的评优评先、党员发展等资格,并通知学生家长;若学生干部违纪,将免除其学生干部职务。
请各学院于2019年7月3日前,把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发送到54309815@qq.com邮箱。
教务处 学工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