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就学,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精准资助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苏教助函〔2022〕6号)、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苏教助函〔202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徐工院学发〔2024〕12号)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认定程序
1.组织宣传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做好诚信教育,确保学生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力求做到精准认定。
2.学生申请
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本人使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自愿、如实填写家庭经济信息并提交资助申请,基本实现学生资助“无纸化”在线申请。学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学院认定
①各学院以年级(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并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中的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量化分值,结合实际情况,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困难等级,提出本年级(专业或班级)各困难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②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学生科科长、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认定工作组负责汇总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确定认定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公示,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无异议后,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报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
4.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处审核、汇总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并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9月25日前在省学生资助系统中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准确,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及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2.各学院应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作出调整。家访记录、班级评议记录、初评名单等相关材料须妥善保存备查。
3.各学院应遵循“先家访、后认定”原则,针对学生提出的认定申请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家访工作。
五、学生申请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线上困难生申请,学生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方式一:进入“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服务通道”项下的“申请国家资助”。
方式二:在网页中登录,网址为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
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7:30–20:00,其他时间不开放,请同学们注意时间。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