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2018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5浏览次数:1026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学函〔2019〕5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2018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2018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2018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4月24日—4月28日。

二、推选对象

2018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对象:全校全体在校生。

2018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参选对象:全校在岗专职辅导员。

三、推选条件

(一)2018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条件

1.政治立场鲜明,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学习优秀。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当代大学生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见附件1)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事迹应主要集中在大学期间的表现。

4.原则上已获得往届全国和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和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

(二)2018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

3.获得过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其中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可优先推荐。

4.参与推选时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5.已获得往届全国和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和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之日起,两年内不再推荐。目前已离开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不再推荐。

四、其他要求

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推荐参加“2018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2018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最佳人选。各学院限推荐1名大学生和1名辅导员。学校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评选,最终择优推荐1名大学生和1名辅导员参加“2018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2018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

五、材料报送要求

(1)2018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汇总表(见附件2)及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具体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部分,具体事迹字数不超过2500字,主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事迹特点,副标题为“××学校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上述材料纸质版(推荐表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事迹材料一式3份)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20室。联系人:吕磊;联系电话:6572。

材料word电子版及推荐人选数码照片(证件照生活照各1张,每张照片像素要求在1M以上)打包发送至邮箱54309815@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学院—姓名—事迹类型。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2)2018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汇总表(见附件2)及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具体事迹、主要获奖等方面内容,具体事迹字数不超过3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特点,副标题为“××学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上述材料纸质版(推荐表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事迹材料一式3份)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2B室。联系人:王路;联系电话:6855。

材料word电子版及推荐人选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每张照片像素要求在1M以上)打包发送至邮箱xsc@xzit.edu.cn。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附件1:1.2018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doc

附件2:2.推荐表和汇总表.zip

附件3:2019-1-163苏教学函〔2019〕5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2018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学工处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