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7-2018学年“十大学习标兵”评选展示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0浏览次数:980

各学院:

根据校《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学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学院推荐、学工处审核,最终共有16名“十大学习标兵”候选人进入展示评选环节,为做好展示评选的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4月12日(周五)14:00

二、地点:行政楼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十大学习标兵”候选个人;学工处相关人员;各二级学院由一名辅导员老师及本学院10名学生代表作为大众评委。

四、评选程序

 1.事迹展示环节

校级“十大学习标兵”候选人按照抽签顺序进行事迹PPT展示,PPT展示时间为3分钟以内。

2.评选环节

现场评分由评委评分和观众评分两部分构成。每位观众需从现场展示的选手中,只能选择10名候选个人,少选或多选均为废票。

每位候选学生(集体)最终得分=事迹材料审核得分*40%+现场展示评委打分*40%+现场观众投票得分*20%,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选出此次校级“十大学习标兵”最终人选。

五、工作要求

1. 请参加展示的个人选手于4月12日上午来行政楼报告厅,提前进行彩排。

2. 城南校区出席现场展示的老师和同学,请于4月12日中午13点在城南校区门口集合,统一乘车去中心校区;并于评选展示会结束后,统一乘车返回城南校区。学生本人自行前往评选展示会场的同学请于13:40之前签到入场,并在指定区域就坐。

3. 会议开始后请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会场秩序,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不得擅自离场,不得以任何行为干扰展示的正常进行。

4. 为了保证观众投票的公平性,各学院观众(包括一名带队老师)统一为11人。

学工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