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寒假离校及假期安全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0浏览次数:1177

为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学生寒假离校及假期安全教育服务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维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秩序,根据苏教办安函[2018]14号及苏教办学函[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冬春季节因冬天气干燥,气候寒冷、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季节。同时,寒假即将来临,同学们将开始返家探亲、社会交往、外出旅游、社会实践等各种活动,寒假也成为各种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为使学生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充实假期,各学院在学生离校前应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火灾防控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要时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一)公寓安全教育

要切实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教育管理。通过各种形式,教育广大学生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器;严禁私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头;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在楼梯、通道堆放杂物;严禁电动车电瓶进楼充电。教育学生离校前宿舍内务必不要留有现金和贵重物品;所有用电设备断开电源并关闭宿舍内水、电总闸;锁好宿舍门窗(包括阳台门)。离校前在楼长处做好登记工作。

(二)外出安全教育

教育学生寒假期间(包括往返途中)应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超载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在旅途中要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长途旅程尽量结伴,一个人坐车要随时告知家人自己的行程、乘坐车辆信息。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短信、电话,谨防各类诈骗。不要贪图便宜,不要轻易相信中奖、航班取消、包裹违规、民意调查等涉及钱财、个人身份信息的短信电话;做兼职或找工作时慎重核实相关信息,多与家人沟通商量,以免上当受骗或误入传销陷阱。

(三)假期安全教育

教育学生在寒假期间制定合理作息计划,不要沉迷网络游戏,要多读书、读好书并加强体育锻炼;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劳动。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倡导文明过节新风,自觉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注意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不要到湖泊、水库等易发生危险地带游玩;参加大型活动时,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预先了解应急通道,随时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为保护环境,教育学生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有关禁放规定,不得在禁放区特别是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人身安全。

(四)法制安全教育

要通过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教育提醒广大学生防各类安全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传销、防高额高利借贷等,提高学生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严禁参加封建迷信、传销、诈骗、邪教等非法活动,不做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等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

(五)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

学生处、相关部门和学院要安排专门的人员,对假期留校学生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求学生按时作息,遵守学校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正常秩序,要做好留校学生外出、返回宿舍的登记、检查和统计工作,确保留校学生的安全和良好的校园秩序。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将学生假期之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列为近期的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班级辅导员要通过主题班会、QQ 群、微信群、短信等多种方式,重申学校的相关规定,将安全教育工作传达到每一名学生,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

(二)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学院要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原则,教育学生要时时想安全、事事讲安全。

(三)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教育效果。各学院在寒假放假学生离校前要深入公寓、教室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不留一处隐患;在学生离校前要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就火灾防控、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等内容进行专题教育,确保覆盖到每一名学生。


保卫处 学工处

2018年1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