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10-28浏览次数:166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提高全校师生对开展学生资助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更好地顺利实施,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1〕12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总体目标

 第二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形式多种、突出重点、覆盖面广的宣传,实现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全覆盖、广大师生应知尽知、广泛支持,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让广大同学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深切关怀,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第三章 宣传内容

 第三条政策宣传。突出宣传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国家领导人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讲话及其解读,江苏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以及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工作宣传。重点宣传党和政府各项学生资助工作主要内容和申办程序,宣传省学生资助中心开展的各项资助活动,宣传学校开展的具体学生资助工作。

 第五条成效宣传。加强资助成效宣传,用事例和数据说话,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重大举措和主要成效,大力宣传学生资助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第六条  事迹宣传。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及时挖掘和发现学生资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优秀受助学生典型、捐资助学义举、受助学生回报感恩社会情况等内容,大力宣传和报道他们的优秀事迹,鼓励学生树立自立自强、刻苦学习、报效国家的信心和决心。

 第四章 宣传方式

 第七条多维构建学生资助宣传网络。构建资助宣传时间网、空间网和宣传队伍网。把握招生宣传、新生报到、毕业生离校等时间节点,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形成集中宣传态势;面向校内、家庭和社会全方位开展资助宣传;整合资助宣传队伍资源,针对不同时期、场所及受众,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第八条打造全媒体宣传阵地。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积极运用移动通讯平台、网络平台等新媒体,构建覆盖广、效率高的资助信息融合传播体系。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畅通网络咨询渠道,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

 第九条实施全过程走访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地走访活动,通过实地、电话或视频等多种方式,走进社区街道,深入学生家庭,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帮扶措施,逐步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访全覆盖。

 第十条开展全要素活动宣传。积极开展励志成才和资助育人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活动,创新性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育人主题活动。

 第五章 重点措施

 第十一条提高资助宣传工作重视度。把资助宣传工作纳入党委常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各部门各学院积极配合的工作体制。

 第十二条  建立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责任制。学生工作部(处)要把资助政策宣传纳入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牵头制定宣传工作计划;要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开展,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十三条  建立完善资助工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通过各类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全面介绍资助政策,发布工作进展,让广大师生、家长充分知晓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党和政府在学生资助方面的工作动态和政策成效。

 第十四条建立资助政策“两节课”宣教制度。要在新生入学时给学生上一节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宣传各级各类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领流程,毕业前上一节诚信教育及就业后所能享受的资助政策宣传课,提高学生对个人征信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就学和就业各个阶段都能得到有效资助。

 第十五条  建立资助舆情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积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  强化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制度。全面开通学生资助工作咨询投诉热线电话,确保工作时间保持畅通,通过热线电话及时搜集意见、答复疑问、处理投诉。

 第十七条  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受助学生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教育;加强诚信教育,让受助学生充分了解个人征信的重要性。

 第六章 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  要注意保护学生的尊严和隐私,涉及学生个人的事项必须征得学生本人同意。

 第十九条  要充分利用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社会助学金评选、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诚信教育等契机认真做好资助育人宣传工作。

 第二十条  要充分利用课堂、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班级群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徐州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