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健康、优良的学习风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20—2021学年“十大学习标兵”、“百佳学习能手”等学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年11月20日—11月29日
二、评选范围
1.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全校在籍学生(不含2021级);
2.学风建设先进集体:2018、2019、2020级所有班级。
三、评选名额
1.“十大学习标兵”、“百佳学习能手”评选名额见附件二。之前获得过“十大学习标兵”荣誉的学生原则上不再申报。“十大学习标兵”、“百佳学习能手”两项荣誉原则上不得兼报。
2.“学习进步奖”、“帮扶助学奖”的评选比例为1.5%,具体名额见附件二。
四、评选条件
1.“十大学习标兵”、“百佳学习能手”的人选,请各学院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十大学习标兵”、“百佳学习能手”评选条件》认真严格评选。各学院推荐的同学需填写《徐州工程学院学习标兵推荐表》。各学院所推荐的“十大学习标兵”候选人,除认真填写附件一表2的“十大学习标兵”候选人情况详表外,需同时准备个人横版照片及宣传材料,并提前做好PPT展示准备。具体要求见附件三。
2.“学习进步奖”、“帮扶助学奖”具体评选办法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自行确定,由学院统一填写汇总表。
3.“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条件、程序按照《学生手册》对应评选办法执行,具体条件见附件二。“优良学风班”申报单位需填写《徐州工程学院班集体推荐表》。
4.参评学年内违反校规校纪者,不得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五、评选程序
1.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初审、评选工作,确定学风建设各类奖项的上报人选,学院公示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工处。
2.“十大学习标兵”个人得分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个人事迹材料得分,占比70%;第二部分为现场展示得分,占比20%;第三部分为网络投票得分,占比10%。最终按个人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选出我校2020—2021学年“十大学习标兵”。
3.所有奖项审核、公示无误后,由学校发文统一进行表彰。
六、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将学风建设评选的纸质材料(附件一表1、附件三各奖项推荐表、“十大学习标兵”支撑材料)于11月29日前,学院签字盖章后交至中心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20室,电子版材料(附件一的表1、表2),发送至邮箱xsk@xzit.edu.cn。
2.各学院要将学风建设评选工作同选树学院先进典型、强化朋辈榜样示范教育结合起来,高度重视、认真动员、积极部署。各学院要对所上交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按照各项规定推进工作。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替换。如在上报材料过程中出现班级姓名错别字、不符合评选条件、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不一致、未按时上报等问题,将取消参评资格。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在评选过程中违反规定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