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有序性和科学性,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高校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1〕24 号)、《关于组织开展苏北地区高校2021年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苏北心理2021〔16〕号)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1年新生心理普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1年11月7日—9日。
二、测试对象
徐州工程学院2021级全体新生(含专转本学生)
三、组织方式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统一使用“苏心APP” 进行心理普测。
四、测试时间安排
测试时间 | 学院 |
11月7日 | 管理工程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体育学院 |
11月8日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人文学院 |
11月9日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土木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与新能源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普测工作,积极做好说明与引导工作,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评产生疑虑,影响测试结果,教育引导学生本着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测试。
2.积极组织,规范施测。各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认真填写本院测试安排表(见附件 1),于 10 月 27 日 12:00 前发送至指定邮箱676547006@qq.com。各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和新生辅导员要提前熟悉测试系统,掌握测试流程与要求,严格按照测试安排组织施测,确保全体学生应测尽测,在施测完成后填写普测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并于11月9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676547006@qq.com。
3.严格保密,科学管理。各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和新生辅导员要注意测试信息的保密,测试档案由学校依据心理工作规范和实际情况科学管理。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时间安排表
2.徐州工程学院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情况反馈表
学工处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
徐州工程学院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时间安排表
学院名称 | 测试具体单位 | 学生类型 | 测试人数 | 测试日期 | 施测时间 |
××学院 | ××专业(系)××班 | 本科 | 60 | 11月1日 | 19:0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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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每场测试时间安排为一小时。
附件2:
徐州工程学院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情况反馈表
学院名称 | 应测学生数 | 已测学生数 | 未测学生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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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备注栏”注明学生未参测的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