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1浏览次数:88

各学院:

为深化优良学风建设,严肃课堂纪律,精准掌握学生动态,有效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全面强化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第一课”考勤制度

各学院要督促各班级严格落实课堂考勤工作,在保持原有常态化考勤机制不变的基础上,重点强化每天第一节课的考勤力度。

1.当日第一节课必查。各班级必须在每天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前完成点名,并将考勤结果如实记录。

2.其他课程常规查。对于当天其他节次的课程,仍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考勤,不得因强化第一节课考勤而放松对其他课堂的纪律要求。

二、严格落实考勤“日报告”机制

各班级须在规定时限内向辅导员报送考勤情况,具体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1.若上午有第一大节课,须在上午“大课间”完成报送。

2.若上午无第一大节课,须在当日第一次课程结束后立即完成报送。

3.若当日全天无课的班级,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晚查寝制度,坚决杜绝学生夜不归宿、晚归或在校外违规留宿。各班班长(或指定班委)需在查寝结束后,立即向辅导员汇报全员在寝情况。

4.考勤报送形式由各学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确定,务必保障考勤信息报送及时高效、数据真实准确,同时规范留存各项工作台账,做到有据可查。

三、严格规范缺勤处置流程

1.对于考勤中发现的缺勤学生,辅导员必须第一时间联系学生本人,迅速核实其真实去向及状况。

2.对于无故旷课的学生,应依据校纪校规给予批评教育及相应处理;对于因病、因事请假的学生,需严格核查其请假手续是否完备合规。

3.对于学生失联、去向不明,或存在心理危机、意外伤害等其他突发异常情况,必须严格遵照《徐州工程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在第一时间向学生工作处报送简要情况说明,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4.对于查寝中发现的未在寝、去向不明等异常情况,辅导员必须第一时间联系学生本人核实去向;若无法取得联系或存在失联风险的,必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电话报告学工处,并同步启动应急预案,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课堂考勤对于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的基础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松劲懈怠心态。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辅导员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各班委要严守岗位职责,确保考勤数据真实、准确。要将考勤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学工处将对各学院考勤制度落实情况及辅导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重点查处考勤记录造假、缺勤人员去向核查不清、突发情况迟报漏报等失职行为。对督查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敷衍塞责的学院和个人,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考勤管理缺位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学生工作处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