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一年一度的迎新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新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使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顺利报到入学,学校拟在新生开学期间启动 “绿色通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实施对象的认定
实施对象必须至少符合以下之一个条件:
1、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且一时无能力缴纳学费的孤儿。
2、单亲家庭、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其收入一时无法缴清学费的新生。
3、父母年岁已高或身体残疾或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而无法交清学费的贫困家庭子女。
4、城、乡中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城乡家庭最低保障生活费的认定,以民政部门公布的数字为准)而一时无法交清学费的家庭子女。
5、来自烈士或优抚家庭而无法缴清学费的特困子女。
二、“绿色通道”办理的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本人申请。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认真填写《徐州工程学院特困新生“绿色通道”登记表》,同时附上本人所在村(街道)、乡(区)二级地方政府基层组织出具的困难证明。
2、学院审核。
学院根据“实事求是,特困优先”的原则,按照学院规定的比例,控制申请人数和申请金额,审查申请人的家庭困难情况,同意后,在《“绿色通道”申请登记表》上签章,送学工处审查。
3、学工处复审。学生处对各学院送交的《“绿色通道”申请登记表》的真实性、手续齐备情况进行复审。通过后,送分管校领导审批。
4、学校领导审批。
5、特困新生经校领导审批后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等事宜。
三、“绿色通道”工作要求
1、新生来校入学报到时开始启动。
2、“绿色通道”所涉及的经费范围是学费和住宿费。
3、“绿色通道”是党和政府关爱贫困家庭学生的重要举措,又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各学院、各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绿色通道”工作。
4、各部门、各学院要切实有效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必须出示当地政府二级基层组织出具的特困证明。各学院在开通“绿色通道”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开”,不得弄虚作假,凡是审查中因玩忽职守、麻痹大意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追究其责任。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