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在校学子秉承校训精神、矢志全面发展,根据《徐州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及优秀毕业生标兵评选办法》(徐工院学发〔2024〕10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及“优秀毕业生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全日制2025届毕业生。
2.优秀毕业生人数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5%以内,优秀毕业生标兵人数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以内。
二、评选条件
详见《徐州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及优秀毕业生标兵评选办法》(徐工院学发〔2024〕10号)。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徐州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徐州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标兵”申请表》,报学院审核。
2.学院初审。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材料上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四、材料报送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严禁弄虚作假。
2.请于5月29日(周四)上午10:00前将《徐州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徐州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标兵”申请表》《徐州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标兵”汇总表》及参评学生个人佐证材料复印件报送至学工处学生管理科,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稿打包发至邮箱:xsk@xzit.edu.cn。
3.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6572;地点:中心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20办公室。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x
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标兵”申请表.docx
附件3:徐州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标兵”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5年5月12日